豐南區四王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程項目場地土壤修復工程污染土壤包括未擾動土壤和擾動土壤,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有機物和氟化物。根據《豐南區四王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場地土壤環境修復技術方案》(以下簡稱“技術方案”),對0~8m范圍內未擾動土壤和擾動土堆進行原地異位修復,重金屬污染土壤進行固化/穩定化處理,有機污染物土壤進行化學氧化處理、重金屬及有機復合污染地塊進行化學氧化+固化/穩定化處理。單一有機類污染土壤修復達標后,回填至規劃綠地范圍。含重金屬/氟化物類的污染土壤經固化/穩定化修復達標后外運處置。二噁英污染土壤直接外運處置。
本項目技術方案編制階段針對異位固化/穩定化修復處置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處置去向,要在出廠前進行危險廢物鑒別,根據鑒別結果進行外運處置。方案中暫定唐山潔城危廢處理有限公司作為異位固化/穩定化修復后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外運處置接收單位。
項目針對含重金屬/氟化物固化/穩定化修復達標后的土壤和含二噁英的污染土壤,委托青島衡立環境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別開展二噁英污染土壤和異位固化/穩定化處置土壤危險廢物鑒別工作。根據鑒定結果,本項目異位固化/穩定化處置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均不具有腐蝕性、急性毒性、反應性、易燃性、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質含量毒性危險特性,屬于一般固體廢物。截至目前,施工單位已經完成污染土壤化學氧化處理和固化穩定化處理,處理效果均達到技術方案要求。根據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的結論,同時結合地塊周邊可實施的土壤處置去向,編制該變更方案,本項目異位固化/穩定化修復達標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由外運填埋處置變更為外運至磚瓦廠燒結制磚處置。
2021年8月19日,唐山市豐南惠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豐南區四王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程項目場地土壤修復工程土壤外運處置變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專家論證會。專家組認為該方案科學合理,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修復達標后土壤外運至磚廠進行燒結制磚處置技術路線和工藝總體可行,并提出了修改建議。
會后,唐山市豐南惠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8月29日提交了方案復核稿。經審核,方案已按照建議修改完成,修復達標后土壤外運至磚廠進行燒結制磚處置施工科學合理,擬采取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得當,方案總體可行。